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国贸大厦写字楼1701室更新时间:2017/2/24 10:44:30
律师你好:
我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由于工作环境粉尘比较大,每天下班后都要在公司的浴室洗过澡后再回家。前段时间洗澡时,被同事不小心推了一下,摔倒在地受伤,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左侧第三根肋骨骨折。他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赵先生
赵先生你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的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朋友是该公司的职工,其工作的环境粉尘比较大,洗澡是其完成工作后的正常需要,且洗澡的时间发生在其下班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地点又是在公司的浴室,由此其下班后在单位浴室洗澡可视为收尾性工作。
你朋友的摔伤,是其工友不小心推了他一下,加上地面湿滑,而导致的。你朋友本身没有过错,其工友也不是有意侵犯他。因此,你朋友的摔伤完全可以视为从事收尾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依据前面所列《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你朋友可以就此事故伤害向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辽宁中天律师事务所
胡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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