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国贸大厦写字楼1701室更新时间:2015/10/23 9:40:46
律师:
马某家中要砌建楼房,马某在明知陈某无建筑资质,但是因为价格原因将该工程发包给个体建筑户陈某施工,接到工程后,陈某找到我,让我具体施工,施工过程中,我不慎被倒塌的墙体砸伤,我因此次事故受伤住院。请问:本次事故中,我能否要求马某和陈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他们二人应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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