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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商铺转租的风险?

更新时间:2016/8/5 9:58:32

     律师您好,我有意转接别人的二手门面房,因为二房东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比较长,房租比较便宜,所以我不想与原房东重新签约,想直接从二房东这里接手,请问这样有没有风险,麻烦律师解答,谢谢。

董先生
董先生:
您好!您关心的是商铺转租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换句话说,如出租人(原房东)与承租人(二房东)已有约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承租人才有转租权和收益权。假设原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转租的许可,承租人则并未获得出租该商铺的权利。承租人如果与第三方(您本人)签订了转租合同,并未告知出租人,出租人知情后,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单方终止合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第三方可向承租人受偿。
因此,为了规避风险,您在转接二手门面房时:1、一定要查看房屋的产权证;2、一定要确认房屋的产权人是否同意转租房屋;3、三方签订书面的商铺转租合同,规范交易行为。(所谓商铺转租合同是指:承租人在商铺租赁期间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是承租人与第三方之间就商铺转租事项进行书面约定或承诺。)转租合同至少涉及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第三方。
辽宁中天律师事务所
刘佩茹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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