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国贸大厦写字楼1701室更新时间:2015/7/31 16:29:22
律师:
我儿子小李今年10岁,是小学四年级学生。今年三月的一天,小李所在班级在学校操场上体育课。体育老师安排学生分组打篮球对抗赛。在比赛过程中,我儿子小李与同学小张抢球时撞在一起,小李摔倒在地,造成手臂骨折。为此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三万余元,请问,谁应当对我们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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