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国贸大厦写字楼1701室更新时间:2015/9/25 9:29:47
律师你好:
2012年,我在一家商城买了一间商铺,而后与商城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每个季度由商城向我支付一次租金。可是,商城在依约支付我1年零两个季度租金后,便不再支付,我多次索要无果。我听说索要租金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过了法院就不保护了。请问律师,如果是这样,2014年二季度以前的租金我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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