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0415 2877218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免费咨询电话:+86-0415-2877216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国贸大厦写字楼1701室
电话:0415-2877218 
传真:0415-2881700
案例分析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案例分析

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

更新时间:2016/10/14 10:16:14

律师,您好!

大前天晚上我和我老公乘坐公交车回家,我老公抱着我们五个月大的孩子,车上人比较多,我们靠车后门站在,然后有个老太太跟一个年轻小伙推搡起来了,她就往我们这边倒,我老公怕她伤到孩子就用手挡了她一下,后来老太太就开始骂我老公,动手推我老公,我老公怕她打到孩子就推了她一下,然后老太太顺势就摔倒了,抓住我们不让我们走,非说我们打她,并报了警,她还去医院拍了X片、拿药。派出所说要拘留我老公15天,说他殴打他人,罚款500元,罚款我们当场就交了,但是人到现在还没放出来。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第一个就是我老公一直否认自己动手打人,也没有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民警可以对他作出处罚么?第二个是民警说被打的那个老太太是老年人,所以要加重对我老公的处罚有这个说法么?第三个是我们觉得老太太也动手了,只处罚我们不公平该怎么救济我们的权利?

彦女士

彦女士,您好!

我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你老公不承认殴打了他人,是否可以对他进行处罚?只要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你老公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例如车上的监控视频、乘客的证言、被侵害人陈述等,公安机关仍可以对你老公作出治安处罚决定。

第二个问题。被侵害人为老年人是否加重违法行为人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也就是说殴打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原则上行政拘留最长可以达到15日,罚款最多可以达到1000元。公安机关对你老公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第三个问题。对该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法律救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如果你老公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辽宁中天律师事务所 王岩律师

 


【返回列表页】

关于我们

        辽宁中天律师事务所是我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事务所秉承精湛、快捷、忠实、周全的原则,以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及协作精神著称,贯彻“法律公正至上”和“为当事人谋取法律利益”的执业理念,以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公众评价位居丹东市律所前列。
        经过20多年的发展,辽宁中天律师事务所在丹东的核心商务写字楼设置了六百余平米的办公区,拥有专职律师19人,兼职律师4人。实习律师3人,行政人员2人,共28人。律所根据近年来律所专业化发展的趋势,实施专业化分工,组建政府法律顾问、金融法律服务、保险法律服务、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公司事务等专业法律团队,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度。先后为丹东市政协、中共丹东市委宣传部、凤城市政府、丹东市财政局、丹东市公安局、丹东市自然资源局、丹东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丹东分行、高新科技园区管委会、丹东市交通运输局、丹东市邮政管理局、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丹东经济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保驾护航,为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提供合法性论证,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
        中天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而满意的法律服务。多年来,辽宁中天律师事务所在诸多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进入了省、市律师业务备选库,是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曾先后被授予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辽宁省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丹东市司法局先进党支部、丹东市律协先进党支部、丹东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丹东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丹东市人民满意政法的单位、辽宁省优秀服务机构等荣誉称号。

联系我们

邮箱:ztls@sohu.com

电话:0415-2877218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国贸大厦写字楼1701室

传真:0415-2881700

版权所有:辽宁中天律师事务所     ICP备案编号: 辽ICP备11008750号